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方案》(内商运字〔2024〕744号)要求,推进我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工作,现进一步公开征集参与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的零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同意与支付结算平台签署协议,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支付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并在支付结果及记录中显示。
(四)具有规范的财务、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可溯、不可更改的电子台账,可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监管、清算及对账。
(一)补贴商仅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要规范,要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型号等。如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应退回专项账户。
4、智能家居类:智能马桶、智能锁、智能照明、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扫地机
申报企业自我对照符合本通知申报要求后,填写申报承诺书、企业申报信息表,联通能够证明符合本通知申报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PDF版提交至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旗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汇总申报企业情况并明确初审意见后,连同企业申报资料正式行文盖章,每周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通过遴选的企业,后续根据相关要求提交参与活动所需的各项材料、信息,有关部门如发现申报企业不符合申报要求将取消企业参与资格并追回已使用的补贴资金。
请各旗区商务主管部门格外的重视此项活动企业征集工作,切实做好企业申报组织、初审监管等工作。
1.鄂尔多斯市2024年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3.申报企业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申报企业营业执照;信用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1-9月财务报表;2024年1-9月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相关管理信息系统界面截图及2024年9月的进销存、配送台账明细;企业所有参与门店对应的营业执照)
本单位自愿参加鄂尔多斯市2024年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则要求:
一、严格遵守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关于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的规定和相关配套政策,认真实施家装厨卫“焕新”工作。
三、加强销售网点现场管理,杜绝商场内出现非法中介人员(黄牛)或驻店厂商人员向家装厨卫购买人转售消费券。
四、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所有信息,包括销售产品的类别、品牌价格、产品编码、购买人名称、发票号码等。确保购买家具厨卫的发票金额与该笔订单交易的金额一致。
五、在消费的人核销购买商品时,不得用于其他类商品优惠;本单位承诺无虚假宣传、虚假交易行为。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主办方及承办方可立刻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返还违规发放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
六、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品质,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主动制止任何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违反活动规则、恶意骗取优惠的行为。
七、按要求布放活动宣传物料,须提供不少于1种宣传物料,如海报、收银台台卡等。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在自有宣传渠道免费使用商户商标、标志、标识和店铺图片等用于本次活动宣传,自有宣传渠道不限于短信、微信、官网等。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图片未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
八、保留相应的资金使用凭证资料,形成台账,将相应台账资料提交给主办方及承办方,并在第三方审计时配合提供相关审计材料。做好清算工作,按规定退回不合乎条件的补贴资金。
九、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通过后台技术方法监测营销活动实施,如发现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非面对面扫码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主办方及承办方可立即收回已发全部补贴资金,并取消本单位和补贴对象参与后续活动的资格。
十、因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引发的用户投诉、处理和争议等,应由本单位自行负责解决,主办方及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